审理经过
原告李**诉被告中房集团**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李**于2015年10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李**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175元,减半收取88元,由原告李**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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