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蔡**申请宣告毕**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案中,申请人蔡**向本院提出撤回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人蔡**提出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蔡**撤回申请。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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