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与魏*、驻马店**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李**与魏*、驻马店**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驻马**员会(2014)驻仲裁字第041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魏*、驻马店**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魏*银行存款1000万元及利息,或扣留、提取相应其价值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驻**限公司银行存款500万元及利息,或扣留、提取相应其价值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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