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张**、郭**诉被告张**、杨**排除妨碍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郭**诉被告张**、杨**排除妨碍纠纷一案中,原告张**、郭**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张**、杨**的民事诉讼。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张**、郭**撤诉。

诉讼费50元,减半收由原告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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