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再审申请人郑州欧**划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王**及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杜**、郑**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郑州欧**划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王**及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杜**、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4)二**二初字第34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

本院审查过程中,再审申请人郑州欧**划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再审裁判结果

本案按郑州欧**划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