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北京市建**责任公司诉安阳**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市建**责任公司诉被告安阳**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北京市建**责任公司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北京市建**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85元,减半收取5292.5元由原告北京**限责任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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