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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苏某某诉被告舞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苏某某诉被告舞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白天鹅大酒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苏某某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为1万元,并申请撤回对被告舞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白天鹅大酒店的起诉,经审查,原告苏某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现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苏某某撤回对被告舞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白天鹅大酒店的起诉。

诉讼费减半征收25元,由原告苏某某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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