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2015)商睢民初字第02100-2号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孙**与被告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由原使用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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