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杨**与李**、郭**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与被告李**、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杨**自愿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杨**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