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安*利诉被告许*万里运输**限公司、中国人**有限公司许*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安*利于2015年12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安**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安**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99元,减半收取600元,由原告安**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陈腾飞与中国人民**司许昌支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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