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徐**与被告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被告薛**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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