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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诉被告中国人寿**司平舆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诉被告中国人寿**司平舆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告已于2014年2月13日向平舆县公安局报案,平舆县公安局于2014年2月14日作出对驻马店平**有限公司平舆支公司保险金被骗取案立案侦查的决定。因本案需以平舆县公安局的侦查结果为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诉讼。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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