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经纪公司诉被告宏益华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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