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余**与佛山市顺**业有限公司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浙江长**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实业有限公司、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逾期不预交诉讼费。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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