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莫**诉被告章**、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莫**于2016年2月2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莫**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莫**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告莫**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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