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中国建设**京长安支行与北京中**限公司、中国**)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00)一中经初字第0103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2000)一中执字第1004号]过程中,申请人河北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公司)向本院提出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在审查过程中,河**公司向本院提出撤回变更申请执行人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河**公司提出撤回变更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河北信**有限公司撤回变更申请执行人的申请。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