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朱**与张*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朱**申请宣告被申请人张*死亡一案中,申请人朱**于2016年4月28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宣告张*死亡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朱**撤回申请理由正当,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申请人朱**撤回宣告被申请人张*死亡的申请。

裁判日期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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