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郝**与郝**等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郝**诉被告郝**、郝**、柳*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原告郝**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郝**、郝**、柳*的起诉。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郝**撤诉。

案件受理费五十元,由原告郝**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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