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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达**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标评审委员会其他行政行为一案一审行政判决书

审理经过

原告**有限公司(简称道达**司)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4年12月30日做出的商评字〔2014〕第114171号关于第11831027号“PC32”商标驳回复审决定(简称被诉决定),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2015年4月29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8月3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道达**司的委托代理人宋*到庭参加了诉讼。经本院依法传唤,被告商标评审委员会未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院依法缺席判决。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诉决定系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道**公司就第11831027号“PC32”商标(简称诉争商标)提出的复审申请做出的。该决定认定:

道**公司提交的证据显示,我国润滑油添加剂统一命名及统一符号中除通用名称外,均为字母及数字构成。在案证据虽不能证明诉争商标“PC32”为通用的产品型号,但其构成要素及组合方式与该类产品的统一型号近似,将之使用在润滑剂化学添加剂等商品上,难以使相关公众将之作为商标识别,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道**公司称诉争商标已长期使用,但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已能与道**公司产生密切的联系,成为相关公众识别其商品来源的标识。因此,诉争商标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的情形。此外,道**公司类似商标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注册情况亦不能成为诉争商标在我国获批准注册的当然理由。

依照《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诉争商标予以驳回。

原告道**公司不服被诉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称:一、诉争商标是我公司独创品牌,既非商品型号也未表示商品的型号特点,应当获准注册。二、在我国,已有多个与本案情况类似的商标均获得核准注册,商标审查应遵循一致性原则。三、在欧盟,与诉争商标标识相同的商标在第1类商品上已经获准注册。四、诉争商标经过长期的宣传和使用,其显著性亦得到进一步增强,应当获准注册。综上,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被告重新做出复审决定。

被告辩称

被告商标评审委员会辩称:坚持被诉决定中的意见,被诉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做出程序合法,请求法院依法维持被诉决定。

本院查明

本院经审理查明:

诉争商标(商标图样附后)由道**公司于2012年12月03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申请注册,指定使用的商品为国际分类第1类的润滑剂化学添加剂、发动机燃料化学添加剂、石油产品化学添加剂。

商标局于2013年12月16日做出发文编号为ZC11831027BH1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以诉争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表示型号特点,缺乏显著性,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为由,决定驳回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

道**公司不服该决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交了使用宣传资料、“PC32”欧盟注册证等证据。

2014年12月30日,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被诉决定。

以上事实,有诉争商标的商标档案、ZC11831027BH1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及庭审笔录等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

《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本案中,诉争商标由普通印刷字体的字母“PC”及数字“32”构成,指定使用在润滑剂化学添加剂等商品上,易使消费者认为是表示指定商品型号、代号的标志,而不易将其识别为商标,无法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故被诉决定关于诉争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认定结论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通过使用已经获得了显著性,成为相关公众识别其商品来源的标识。

此外,商标评审遵循个案审查原则,原告所述的与本案类似的其他商标已获准注册的情况不能成为本案诉争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商标注册具有地域属性,“PC32”商标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准注册的事实亦不能成为本案诉争商标获得注册的当然依据。

综上所述,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被诉决定证据确凿,符合法定程序,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道达**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道达**限公司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中华人民共和**标评审委员会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二○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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