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深圳市**限公司与摩博(**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经过

上诉人深圳市**限公司(简称富**公司)因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法院(2014)京知民初字第13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15年10月13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2015年11月25日,上诉人富**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商家泉,被上诉人**有限公司(简称摩**司)的法定代表人熊兵及其委托代理人向艺到本院接受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查明

北京**法院查明:

一、双方签订合同及付款情况

2012年9月8日,富**公司(甲方)与摩**司(乙方)签订了《富德康电子与摩博科技关于AndroidWatch软件开发合作协议》(简称《开发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根据《AndroidWatch应用软件开发需求功能说明书》(简称《需求说明书》)开发基于Android的软件系统。

《开发合同》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中有如下约定: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开发费用,若未按约付款,乙方有权暂停或中止项目开发,由此造成的交付延迟,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需求、文档、硬件、软件支持,包括但不仅限于Android手表和Android手机、需求文档、服务接口、测试硬件环境、测试数据等,如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支持而造成交付延迟或其他任何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且交付日期须相应顺延。如硬件设备不满足要求,甲方应更换设备以确保及时验收。

《开发合同》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中有如下约定:乙方保证项目的正常执行,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设计和开发工作。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开发工作,乙方应做出合理的费用减免;乙方在项目完成后,提供给甲方手机应用软件的apk安装包及相关的材料完成交付。

《开发合同》第五条“交付与验收”中约定:1、乙方在项目签订协议后一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二十六个工作日内交付一期功能测试版,在一期测试版交付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交付二期确认版;2、在完成交付后,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人员对合作项目进行安装部署,如无严重错误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使用开发的apk,则甲方认为合作产品验收合格。在项目二期确认版交付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安排验收,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甲方逾期验收,乙方有权自行组织验收并以乙方的验收结果为准或视为验收合格。

《开发合同》第六条“价格与付款方式”约定:本合同开发费用为人民币250,0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本协议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计算和支付开发费用:1、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的40%,计人民币100,000.00(大写:壹拾万元*);2、在项目一期功能测试版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的30%,计人民币75,00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3、在项目二期功能确认版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的20%,计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4、在项目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的10%,计人民币25,00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

《开发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中有以下约定:本协议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且经守约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仍未对其实质违约采取补救措施并予以纠正的,守约方可以在发出书面通知三十后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其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开发合同》第十二条“其它”中有以下约定:本协议从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发出的通知、回复、变更申请等文件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为准;《需求说明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需求说明书》“概述”部分载有以下内容:

一期客户端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功能点

主要功能

时钟

推送手机时间、闹钟提醒

信息

推送手机短信、彩信

音乐

设置关联的音乐播放器,可通过手表侧操控音乐播放

天气

推送天气预报(最近3日天气、最高/最低温度、风力)

电话

推送来电通知

二期客户端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功能点

主要功能

未接来电

推送未接来电提醒

音乐的高级功能

播放列表,手机端/手表端歌曲都可以播放

《需求说明书》“详细功能和说明”部分载有以下内容:

一期客户端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手机侧的智能手表管理模块

设置

添加新的蓝牙设备(智能手表)并配对,进入蓝牙设置界面,用户开启蓝牙,和智能手表配对后,手机侧更新智能手表连接状态

设置默认黑屏等待时长,一旦连接到智能手表,更新手表侧等待时长。

程序管理

应用程序管理

启用/禁用已安装应用程序,手机侧记录启用状态;一旦连接智能手表,更新手表侧启用状态

应用程序安装,应用采用包含在管理应用之中进行;应用程序参数设定:参数内容根据具体应用程序调整,每个应用程序都有“是否显示为组件”的选项,可清空已推送内容;设置相应选项后,手机侧记录设置状态;一旦连接智能手表,更新手表侧设置状态

应用程序排序:调整在手表侧显示的图标位置;应用程序排序,并更新列表;一旦连接智能手表,更新手表侧列表

应用组件管理

应用组件排序:调整在手表侧显示的组件次序;应用组件排序;一旦连接智能手表,更新手表侧组件排序

应用组件设置:设置组件显示样式、内容数量等

手机侧功能模块

通知中心

主要功能

汇总推送过来的所有信息,手机侧将新信息,电话等消息推送到手表侧,以该信息接收程序对应的显示方式显示

时钟

主要功能

推送手机时间、日期、星期到手机

设置

显示为组件,启用/禁用已安装应用程序,可自定义时间显示格式、表盘样式

信息

主要功能

推送手机短信、彩信

设置

显示为组件,启用/禁用已安装应用程序,信息功能设定,通知;可以预定义回复短信,消除历史数据

音乐

主要功能

设置关联的音乐播放器,可通过手表侧操控音乐播放;用户设置关联的音乐播放器后,可通过手表侧操控音乐播放

设置

显示为组件;启用/禁用已安装应用程序;音乐功能设定(循环播放)

天气

主要功能

推送天气预报(最近3日天气、最高/最低温度、风力);根据给出的天气接口,手机侧将以设定的更新频率推送天气预报到手表侧,手表侧有相应的更新,如组件内更新,程序内更新

设置

显示为组件,启用/禁用已安装应用程序,天气设定;可设置城市,更新频率,温度格式等

电话

主要功能

推送来电通知;手机侧将来电通知及时推送到手表侧,手表侧有相应的提示,如振动,状态栏提示,组件内提示;用户可选择“挂断、挂断并回复短信”

设置

显示为组件,启用/禁用已安装应用程序,可自定义回复短信等

手表侧功能模块

通知中心

手表侧经过信息分发调度系统处理后,通知通知中心使用相应接收程序,以相应的显示方式显示

时钟

组件

脱机功能:显示当前时间、日期、星期

信息

应用程序

显示推送过来的手机短信、彩信(仅文字部分),显示操作菜单,可选择“回复快捷短信、呼叫发件人”

组件

提示振动,组件提示有新消息,点击后查看信息

音乐

应用程序

点击进入播放界面,显示当前当前播放歌曲名称,可选择播放/暂停、上一曲/下一曲

组件

显示当前当前播放歌曲名称,可选择播放/暂停、上一曲/下一曲

天气

应用程序

显示当前天气预报,点击进入详细内容,显示最近3日天气、最高/最低温度、风力

组件

显示当前天气预报

电话

应用程序

组件

显示来电号码、名称,可选择”挂断、挂断并回复短信“

手表端桌面系统

默认显示时钟界面,点击/按键后进入主界面。主界面显示程序组件,左右滑动切换程序组件;从下往上滑动进入应用程序界面,显示2x2应用程序图标。点击某程序组件或程序图标后进入该程序内容界面,显示最新一条新消息内容,上下滑动浏览消息内容,左右滑动切换上/下一条消息。在任何一个界面时,长按屏幕1秒并向右滑动回到上一层菜单。在任何一个界面时,按开机键回到时钟界面,显示预设时长后进入黑屏。与手机断开连接时连续振动3次提醒,显示已断开图标

二期客户端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模块

子功能

功能

手机侧的智能手表管理模块

程序管理

应用程序管理

通过市场搜索Watch相关应用程序,用户安装后,更新两侧应用程序列表,并在手表侧启用应用

卸载已安装的可卸载应用程序;一旦连接智能手表,更新手表侧程序列表

手机侧功能模块

未接来电

主要功能

推送未接来电提醒

设置

显示为组件,启用/禁用已安装应用程序

音乐应用的高级功能

应用程序

播放列表,手机端/手表端歌曲都可以播放

设置

同步两侧播放列表

手表侧功能模块

未接来电

应用程序

查看未接来电,详情界面可显示相关信息,并可以呼叫联系人,显示操作菜单,可选择“回复快捷短信,呼叫发件人”

组件

程序组件提示有未接来电,点击后查看详情;提示振动

音乐应用的高级功能

应用程序

播放列表,手机端/手表端的歌曲都可以播放(传递到手机侧播放)

2012年9月14日,富**公司向摩**司支付了40%合同款共计10万元,后未再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二、摩**司、富**公司往来邮件情况及双方针对邮件的意见陈述

(一)2012年10月9日,摩**司齐*发送给富**公司刘*的电子邮件包含以下内容:

“附件为手表项目发布版,请查收。

AndroidWatch.apk为手机端应用apk

WatchLauncher.apk为手表端应用apk

DianHuaWatch.apk为手表端电话应用apk

DuanXinWatch.apk为手表端短信应用apk

MediaWatch.apk为手表端音乐应用apk

WeatherWatch.apk为手表端天气应用apk

注:

1、手表端需要先安装5个相关的应用apk,然后重启手表才可以进入到连接页面。

2、手机端需要安装AndroidWatch.apk后,再次进入应用功能安装其余4个应用。

3、全部应用安装完成后通过手机端右上角搜索蓝牙设备,配对后可以使用。

4、手表端每个子应用可以通过向右滑动关闭当前程序。”

另外,上述邮件包含名为1009.rar的附件。

摩**司称根据《开发合同》的约定,摩**司应在2012年10月22日之前向富**公司交付一期功能测试版,摩**司实际的交付日期是2012年10月9日,交付方式是向富**公司通过上述电子邮件传送了1009.rar压缩包,该压缩包中的内容即为apk文件,该apk文件与《需求说明书》载明的一期客户主要实现功能的对应关系如下:WatchLauncher.apk对应“时钟功能”;DianHuaWatch.apk对应“电话功能”;DuanXinWatch.apk对应“信息功能”;MediaWatch.apk对应“音乐功能”;WeatherWatch.apk对应“天气功能”。AndroidWatch.apk则系安装在手机端的文件,用于向手表进行信息推送并对手表进行设定。

富**公司认可其收到了摩**司发送的上述电子邮件,但认为根据《开发合同》的约定,摩**司应在2012年10月19日之前向富**公司交付一期功能测试版,且摩**司交付的一期功能测试版并未实现《需求说明书》中约定的功能。

(二)2012年10月11日,刘*发送给富**公司刘*的电子邮件中载明:“1、通过手机端安装完应用后需要执行‘排序’功能,才可以显示到手表端;2、天气功能需要断开蓝牙后,再次进入才可以显示”。富**公司表示其与摩**司签订涉案合同系为完成承包中**司的业务,这个邮件说明中**司人员刘*对摩**司提交的软件提出了意见,说明排序功能和天气功能有问题。

(三)2012年10月22日,摩**司熊*发送给富**公司刘*的电子邮件中载明“AndroidWatch项目的进度状态报告见附件。目前一期的功能基本已完成,demo测试版已随测试机快递到谢总处,对应的apk之前也已发出;后续一期部分的遗留问题我们将继续完善;二期的开发也已启动,正在开发之中”。富**公司认为上述邮件内容说明在2012年10月22日一期测试版并未完成。

(四)2012年11月6日,摩**司齐*发给富**公司刘*的电子邮件包含以下内容:

“附件为手表项目1106版,请查收。

已修改:

1、手机端主页面图标更换,“组件排序”及“使用提示”功能未提供图片,且已更换的图片未单态。

2、手机端设置天气城市北上广深排序靠前

3、手机端屏保黑屏时间默认为10秒

4、手表端天气增加手动刷新功能

5、手表端来电及接收短信时,屏幕自动亮起

正在修改:

1、静默安装及卸载

2、音乐本地播放

3、屏保时候

4、通话记录修改

5、未接电话”

另外,上述邮件包含名为1106.rar的附件。

摩**司称根据《开发合同》的约定,摩**司应在2012年11月19日之前向富**公司交付二期确认版,摩**司实际的交付日期是2012年11月6日,交付方式是向富**公司通过上述电子邮件传送了1106.rar压缩包。富**公司认可收到了摩**司发送的上述电子邮件,但认为上述邮件载明“已修改手机端设置天气城市北上广深排序靠前;手表端天气增加手动刷新功能”,说明之前1009版软件天气功能有问题;载明“已修改手表端来电及接收短信时,屏幕自动亮起”,说明之前1009版软件信息功能有问题;载明“正在修改音乐本地播放”,说明之前1009版软件音乐功能有问题;载明“正在修改通话记录修改、未接来电”,说明之前1009版软件电话功能有问题。另外,该邮件附件1106.rar是针对一期功能测试版的一个修改版,而不是二期确认版。

(五)2012年11月13日,摩**司王*发给富**公司刘*的电子邮件包含以下内容:

“附件为手表项目1113版,请查收。

已修复:

1、电话回复默认短信、回拨电话

2、音乐播放本地音乐

3、电话界面修改

4、电话记录(未接、呼出、呼入)

5、屏保时钟

6、脱机功能

7、新增定位功能”

另外,上述邮件包含名为1113.rar的附件。

摩**司称其在2012年11月13日向富**公司交付了二期确认版的修改版,交付方式是向富**公司通过上述电子邮件传送了1113.rar压缩包。富**公司认可收到了摩**司发送的上述电子邮件,但认为上述邮件载明“已修复电话回复默认短信”,说明之前1106版软件信息功能有问题;载明“已修复音乐播放本地音乐”,说明之前1106版软件音乐功能有问题;载明“已修复回拨电话、电话记录(未接、呼出、呼入)、电话界面修改”,说明之前1106版软件电话功能有问题;载明“已修复屏保时钟、脱机功能”,说明之前1106版软件时钟功能有问题。另外,该邮件附件1113.rar也是针对一期功能测试版的一个修改版,而不是二期确认版。

(六)2012年11月17日,富**公司刘*给摩**司熊*发送一封电子邮件,邮件中载明了刘*提出的一些问题。富**公司认为该邮件中载明刘*提出“手表待机进入黑屏状态,蓝牙来接就断开”,说明之前1113版软件蓝牙功能有问题;提出“回拨电话无效”说明之前1113版软件电话功能有问题;提出“挂断回复短信无效”说明之前1113版软件信息功能有问题;提出“天气更新无效,更改了地区,仍显示北京”,说明之前1113版软件天气功能有问题;提出“OLED点亮时,电流增加属正常,但是仍然有电流啸叫声”,说明之前1113版软件噪音影响正常使用;提出“音乐播放界面当时商定的是有个切换界面,现在看到有个小按钮,但是很不清晰,也无提示,考虑换一下”,说明之前1113版软件音乐功能有问题。

(七)2012年11月20日,摩**司王*发给富**公司刘*的电子邮件包含以下内容:

“1、黑屏蓝牙断开有时重现,正在找原因

2、安装手机侧音乐apk强制关闭手表管理程序问题未重现

3、回拨电话,回复短信问题已解决

4、天气现在是改用WebService方式获取,能更改城市,GPRS下能获取天气,因为WebService获取天气收费,有时不能获取天气信息。以前采用的雅虎天气在GPRS下获取不到。

5、音乐播放界面已调整。

附件为手表程序1120版本,请查收,附件中有个问题列表文档,测试出现的问题,请一并写在文档中。”

另外,上述邮件包含名为1120.rar的附件。

摩**司称在2012年11月20日向富**公司交付了二期确认版的另一个修改版,交付方式是向富**公司通过上述电子邮件传送了1120.rar压缩包。富**公司认可收到了摩**司发送的上述电子邮件,但认为上述邮件载明“黑屏蓝牙断开有时重现,正在找原因”,说明之前1113版软件蓝牙功能有问题;载明“回拨电话,回复短信问题已解决”,说明之前1113版软件信息功能有问题;载明“音乐播放界面已调整”,说明之前1113版软件音乐功能有问题。

(八)2012年11月26日,摩**司齐*发给富**公司刘*的电子邮件包含以下内容:

“附件为手表项目1126版本,请查收。”

另外,上述邮件包含名为1126.rar的附件。

摩**司称在2012年11月26日向富**公司交付了最终版,交付方式是向富**公司通过上述电子邮件传送了1126.rar压缩包。该版本与1120版的区别在于附加了一些说明文档,更加正式。摩**司认为其向富**公司交付1126版本即最终版后,富**公司未做任何反馈,根据《开发合同》中的约定视为验收已完成。富**公司直到2013年6月18日才对1126版进行回复。富**公司认可收到了摩**司发送的上述电子邮件,但认为《开发合同》约定的二期确认版的交付时间为2012年11月16日,摩**司于2012年11月26日交付最终版已经超期,故当时没有对该版本进行测试,而后在2013年6月26日左右进行了测试。当被问及为何在2013年6月26日左右又进行测试时,富**公司称想看一下是否能够卖给别人。

(九)2013年6月18日,富**公司刘*给摩**司齐*发送电子邮件,内容为:“请把手表的最新版本软件发过来,我们找专门测试工程师测试下,看看是否能把硬件接上。谢谢。”

(十)2013年6月19日,摩**司齐*给富**公司刘*发送电子邮件,内容为:“去年最后发布的版本(即邮件里1126版本,解决了你们之前提出的几个问题,并添加‘查找手机’的功能),已经是最新版本了,之后没有再收到反馈问题,所以没有版本更新。在这个之前的邮件也发过了apk安装的说明文档。你是需要我把这些apk和文档再发给你一下吗”

(十一)2013年6月21日,富**公司刘*给摩**司齐*发送电子邮件,内容为:“之前发的都没有安装成功,请您重新发一遍。”

(十二)2013年6月22日,摩**司齐*给富**公司刘*发送电子邮件,内容包括:“之前都可以安装成功的啊,包括你们反馈的问题都是在你们那边安装然后测试发现后再反馈到我们这边吗?我们这边下周初也再把相关的apk和安装文档重新再发给你们一次。”

(十三)2013年6月26日,摩**司齐*给富**公司刘*发送电子邮件,载明附件是全部交付的apk和安装帮助文档。同日,富**公司刘*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摩**司齐*“软件安装上去第一次启动好像还能用,第二次启动就进不了界面了。时好时坏。我不知道怎么处理。请你们技术人员查下软件的稳定性。”

(十四)2013年8月29日,摩**司熊*给富**公司刘*发送标题为“手表项目apk及拖欠款项支付通知书”的电子邮件,要求富**公司立即支付拖欠款项共计15万元。

另外,摩**司称其交付给富**公司的1113版本已经完全符合《开发合同》中约定的要求。从摩**司、富**公司提交的双方往来的电子邮件来看,2012年11月26日摩**司齐*给富**公司刘*发送电子邮件后至2013年6月18日之间双方无邮件往来。

摩**司还提交了《关于尽快支付拖欠开发费用的函》及快递单据,用以证明曾向富**公司催款,富**公司不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表示未收到相应快递。

三、其他事实

在原审法院审理本案过程中,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摩**司发送给富**公司的电子邮件的附件进行了勘验。1009.rar压缩文件解压后包含AndroidWatch.apk、DianHuaWatch.apk、DuanXinWatch.apk、MediaWatch.apk、WatchLauncher.apk、WeatherWatch.apk。1106.rar压缩文件解压后包含AndroidWatch.apk、DianHuaPhone.apk、DianHuaWatch.apk、DuanXinPhone.apk、DuanXinWatch.apk、MediaPhone.apk、MediaWatch.apk、WatchLauncher.apk、WeatherPhone.apk、WeatherWatch.apk。1113.rar压缩文件解压后包含AndroidWatch.apk、DianHuaPhone.apk、DianHuaWatch.apk、DuanXinPhone.apk、DuanXinWatch.apk、MediaPhone.apk、MediaWatch.apk、SearchPhone.apk、SearchWatch.apk、WatchLauncher.apk、WeatherPhone.apk、WeatherWatch.apk。1126.rar压缩文件解压后包含AndroidWatch.apk、DianHuaPhone.apk、DianHuaWatch.apk、DuanXinPhone.apk、DuanXinWatch.apk、MediaPhone.apk、MediaWatch.apk、SearchPhone.apk、SearchWatch.apk、WatchLauncher.apk、WeatherPhone.apk、WeatherWatch.apk、AndroidWatch应用软件开发需求功能说明.docx、FDC手表项目安装使用说明.docx、内容说明.txt。

一审法院认为

北京**法院认为:摩**司与富**公司签订的《开发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有效。

根据《开发合同》中的约定,摩**司应于2012年10月19日之前向富**公司交付一期功能测试版。根据2012年10月9日摩**司齐*发送给富**公司刘*的电子邮件及附件内容,摩**司于2012年10月9日提交了1009版软件,其中包含AndroidWatch.apk、DianHuaWatch.apk等六部分apk文件,上述文件与《需求说明书》所列功能要求吻合,可证明摩**司按照《开发合同》和《需求说明书》中的约定于2012年10月9日向富**公司交付了一期功能测试版。富**公司认为该版本不符合《开发合同》、《需求说明书》的约定,应当举证证明。根据查明事实,富**公司针对1009版软件所提意见体现在2012年10月11日刘*送给富**公司刘*的电子邮件、2012年10月22日摩**司熊*发送给富**公司刘*的电子邮件及2012年11月6日摩**司齐*发送给富**公司刘*的电子邮件中。从上述三份电子邮件的内容来看,根据2012年10月11日案刘*发送给富**公司刘*的电子邮件中提出的1009版软件存在的问题、2012年11月6日摩**司齐*发送给富**公司刘*的电子邮件中齐*陈述的已修改的内容并不能得出1009版软件不符合《需求功能说明书》中约定的一期客户端实现功能的结论,亦不能证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2012年10月22日摩**司熊*发送给富**公司刘*的电子邮件中载明的内容仅说明摩**司仍在对一期功能测试版进行修改,而根据软件开发行业对于“测试版”软件的一般认知来理解,所谓“测试版”软件是指用于检测所开发软件的安全性、稳定性、可操作性等而推出的临时版本的软件,该版本的软件存在一定瑕疵是正常的。故摩**司提交的一期功能测试版在符合《开发合同》约定实现功能的前提下存在一定瑕疵是正常的,摩**司针对一期功能测试版继续进行修改也是正常的,该情况并不能证明在2012年10月22日之时一期测试版并未完成。

根据查明事实,摩**司表示其于2012年11月6日向富**公司交付的1106版软件,为二期确认版,后对该版本进行了修改并于2012年11月13日交付了1113版软件,1113版软件已经完全符合《开发合同》中约定的要求,最后又于2012年11月26日提交了最终版。因摩**司于2012年10月9日交付了一期功能测试版,故应于2012年11月6日交付二期确认版。根据2012年11月6日摩**司齐*发送给富**公司刘*的电子邮件及附件内容,摩**司于2012年11月6日提交了1106版软件,其中包含AndroidWatch.apk、DianHuaPhone.apk等10部分apk文件。根据2012年11月13日摩**司王*发送给富**公司刘*的电子邮件及附件内容,摩**司于2012年11月13日提交了1113版本的软件,其中包含AndroidWatch.apk、DianHuaPhone.apk等12部分的apk文件。根据查明事实,富**公司针对1106版软件、1113版软件所提意见体现在2012年11月13日摩**司王*发送给富**公司刘*的电子邮件、2012年11月17日富**公司刘*发送给摩**司熊*的电子邮件、2012年11月20日摩**司王*发送给富**公司刘*的电子邮件中。从上述邮件内容来看,1106版软件、1113版软件确实在“是否能播放本地音乐”、“是否能回复快捷短信”等方面存在问题。但是,根据2012年11月26日摩**司齐*发给富**公司刘*的电子邮件及附件内容,摩**司于2012年11月26日还提交了1126版软件,即最终版软件,其中包含AndroidWatch.apk、DianHuaPhone.apk等12部分apk文件、AndroidWatch应用软件开发需求功能说明.docx、FDC手表项目安装使用说明.docx、内容说明.txt。上述文件与《需求说明书》所列功能要求吻合。在摩**司交付1126版软件后,富**公司并未指出最终版仍存在不符合《开发合同》约定的问题。故应推定摩**司至少于2012年11月26日已向富**公司交付了二期确认版。根据《开发合同》的约定,在二期确认版交付后3个工作日内,富**公司需安排验收,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富**公司逾期验收,摩**司有权自行组织验收并以摩**司的验收结果为准或视为验收合格。在摩**司交付1126版软件后,富**公司并未对该版软件进行测试,更未组织验收。而从常理来看,如果摩**司交付的软件确实不符合《开发合同》的约定,富**公司组织验收只能更加彰显摩**司交付软件的缺陷,这一情况当然有利于富**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富**公司不组织验收,显然与常理不符。鉴于富**公司未按约定进行验收,根据《开发合同》中的约定,在摩**司未自行验收的前提下,应视为验收合格。另外,如果摩**司交付的软件确实存在违反《开发合同》约定的情形,富**公司完全可以根据《开发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摩**司承担违约责任,而富**公司在收到1126版软件之后长达半年多的时间内未采取任何措施,直至2013年6月18日才再次联系摩**司,此情况令人费解。

综上所述,根据双方提交的在案证据,应认定摩**司已经履行了《开发合同》约定的义务,虽然摩**司交付二期确认版的时间晚于2012年11月6日,但此情况仅说明摩**司存在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二期确认版的开发工作,根据《开发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摩**司应做出合理的费用减免,此情况并不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审法院将根据摩**司迟延履行的具体情况确定富**公司应支付的剩余开发费用及部分开发费用的相关利息。富**公司关于解除《开发合同》、要求摩**司退还已支付合同款10万元的反诉请求,不予支持。

北京**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一、富**公司支付摩**司开发费及利息共计十三万元;二、驳回摩**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富**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上诉人诉称

富**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判令撤销原审判决的第一项、第三项,改判驳回摩**司的原审全部诉讼请求,支持富**公司的原审全部反诉请求。其主要上诉理由是:摩**司于2012年10月9日交付的“一期功能测试版”明显不符合《需求说明书》的要求,由此摩**司在此后交付的所有版本只是对“一期功能测试版”的修改版本,而并非“二期确认版”,故摩**司要求富**公司支付欠款,缺乏事实依据。在双方当事人的往来电子邮件中,对前述事实也予以了充分证明。因此,原审判决关于摩**司提交的“一期功能测试版”和“二期确认版”符合双方约定的认定,属于认定事实错误。摩**司在未履行《开发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下,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承担全部责任。

摩**司服从原审判决。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查明的事实清楚,证据采信得当,且有摩**司、富**公司提交的《开发合同》、《需求说明书》、付款回单、双方往来电子邮件的打印页,摩**司提交的(2015)京方正内经证字第3612号公证书、《关于尽快支付拖欠开发费用的函》、快递单据、(2015)京方正内经证字第3644号公证书、原审法院勘验笔录以及各方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本院予以确认。

在本院审理本案过程中,富**公司称,关于“测试版”并无准确概念,“测试版”可以存在一定瑕疵,但不能影响到根本性的使用。摩**司称,《开发合同》实际涉及的是一款手表产品,摩**司仅负责软件部分的开发,并不负责硬件设备,而例如电源、蓝牙连接等问题实际是硬件问题,并非所开发设计的软件问题,而且摩**司根据富**公司所提出的要求,在1106版软件后又进行了多次修改,分别为1113版、1120版、1126版。

上述事实有各方当事人当庭陈述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该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本案中,富**公司上诉主张摩**司所提交的软件开发产品并未达到《需求说明书》所约定要求。虽然《开发合同》、《需求说明书》并未对“一期功能测试版”的具体含义进行限定,各方亦未举证证明计算机软件开发行业对该名词的通常理解,但是根据富**公司的陈述,其认可“测试版”允许存在瑕疵,但应能确保实现基本功能。根据在案证据,摩**司于2012年10月9日提交了1009版软件,其中包含AndroidWatch.apk、DianHuaWatch.apk等六部分apk文件,上述文件与《需求说明书》所载名的功能要求相符合,故可作为摩**司按照《开发合同》和《需求说明书》中的约定交付了一期功能测试版的初步证据。同时结合后续富**公司与摩**司的往来邮件所显示内容,亦可证明双方已针对摩**司所交付的1009版软件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意见交换,但是富**公司并未举证证明1009版软件基于《需求说明书》的约定存在根本功能无法实现的问题,故在1009版软件所存在瑕疵并不影响所约定基本功能实现的情况下,原审判决认定摩**司所交付的1009版软件即为“一期功能测试版”软件并无不当,富**公司此部分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同时,摩**司在2012年11月6日向富**公司交付了1106版软件,并基于富**公司的修改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并最后于2012年11月26日发送了1126版软件。根据1106版软件所包含了AndroidWatch.apk、DianHuaPhone.apk等10部分apk文件,能够与《需求说明书》中的二期确认版相关功能相吻合,虽然此后针对1106版又进行了多次修改,但是在1126版软件最终包含了AndroidWatch.apk、DianHuaPhone.apk等12部分apk文件、AndroidWatch应用软件开发需求功能说明.docx、FDC手表项目安装使用说明.docx、内容说明.txt的情况下,已经满足了《需求说明书》所约定的功能要求,且富**公司在最后收到1126版软件后,直至2013年6月18日才与摩**司取得联系,显然已经远远超出《开发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期限,且未提出合理事由,故原审判决此部分认定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富**公司相关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富**公司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基本正确,其判决结果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一千八百三十七元,由摩博(**限公司负担四百二十一元(已交纳),由深圳市**限公司承担一千四百一十六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一千一百五十元由深圳市**限公司负担(已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五千二百元,由深圳市**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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