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上诉人苏**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5)西*初字第1236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苏**之委托代理人孙*,被上诉人苏铁源之委托代理人张**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判决遗漏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5)西*初字第12360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重审。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