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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与杜**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骆**与被告杜**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骆**于2016年1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骆**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骆**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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