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安美世纪(北京**限公司与西安真**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原告安美世纪(北京**限公司诉被告西安真**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4年9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安美世纪(北京**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479元,本院减半收取739.5元后,由原告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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