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原告北京澳**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澳**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经审查,原告北京澳**有限公司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北京澳**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由原告北京澳**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杨*与西乌珠穆**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天津万通**有限公司与周**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彭**与北京弼**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王**与北京弼**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冯**委托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判决书
董**与杨*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辛*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北京华**理中心与郭**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李*与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