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叶*威诉罗**侵犯专利权纠纷案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叶*威诉被告罗*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叶*威于2008年1月30日向我院提交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叶*自愿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叶*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7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叶*负担。

裁判日期

二OO八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