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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与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诉被告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张*于2015年12月15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依法冻结被告邓*存款360000元或者等额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张*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对被告邓*银行存款360000元予以冻结或者查封、扣押其等额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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