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吴**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吴*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6月11日立案受理。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团风县人民法院(2014)鄂团风民初字第0093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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