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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限公司与刘**债权代位权纠纷上诉案

审理经过

上诉人上海自*限公司因债权代位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2008)汇民一(民)初字第712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9年1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且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2008)汇民一(民)初字第7128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重审。

裁判日期

二○○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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