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上诉人上海自*限公司因债权代位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2008)汇民一(民)初字第712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9年1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且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2008)汇民一(民)初字第7128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重审。
裁判日期
二○○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