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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与孙**定金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唐*诉被告孙*定金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唐*于2015年5月15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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