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茹*与何*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茹*与被执行人何*(2014)双民一初字第01129号离婚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何*应给付申请执行人茹*执行款、诉执费。

本院认为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茹*在2015年10月26日向本院申请撤销对何*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2014)双民一初字第0112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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