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申请执行人梁**与被执行人郭**离婚纠纷一案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梁*与被执行人郭*离婚纠纷案,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07月18日作出的(2011)江*初字第38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3年02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认为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梁*与被执行人郭*达成了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2011)江*初字第384号民事调解书第二项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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