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被申请执行人孙某某,女,1983年1月8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
赵某某申请执行孙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1月27日作出的(2015)弥民初字第67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赵某某于2015年11月2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认为
经本院执行,于2015年11月27日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院(2015)弥民初字第562号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