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位*、付*与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位*、付*与被告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9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位*、付*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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