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杜某某与被告张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杜某某诉被告张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杜某某向本院申请撤诉。经审查,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准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杜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