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徐**诉被告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徐**诉被告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徐**于2014年12与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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