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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某诉杨某某抚养费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何某某诉被告杨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原告何某某于2015年5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何某某以自愿撤诉为由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何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何某某负担40元。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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