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北京铁**有限公司与合肥安**有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铁**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有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铁**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铁**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北京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35928元,减半收取17964元,由原告北京**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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