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审结的(2015)千民调确字第00006号杜某某申请千阳县妇幼保健院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纠纷一案,确认千阳县妇幼保健院于2015年10月22日一次性补偿杜某某4500元。执行中,被执行人千阳县妇幼保健院于2015年10月27日将执行标的4500元交付本院,现已发放申请执行人杜某某。本案全部执行清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15)千民调确字第00006号民事裁定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