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安阳市**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安阳市**责任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安阳市**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安阳市**责任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一案中,2015年11月9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安阳市**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法院关于适用﹤中户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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