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李*诉宋*拖欠货款纠纷一案,于2009年7月27日审结,该案(2009)安民商二初字第160号民事调解书已立案执行,现因被执行人宋*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宋*号牌*EXL8**北斗星牌轿车的入户档案。
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安阳市**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安阳市**责任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原告安阳**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安阳**制品厂拖欠货款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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