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贾*与段*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贾*与被告段*离婚纠纷一案,因原告贾*自愿申请撤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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