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某某与曲*某、曲*某、曲**、曲*乙、曲*丙遗嘱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曲*某、曲*某、曲**、曲*乙、曲*丙遗嘱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2月25日作出(2015)伊*初字第89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于2016年1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认为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产权部门协助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2)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5)伊*初字第89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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