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刘从有与芜湖市**社有限公司、芜湖宸**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从有诉被告芜湖市**社有限公司、被告芜**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告芜**有限公司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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