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石某某、石某某诉李**、李**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因原告自动放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若干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郑某某等诉陈某某等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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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与被告高*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马**判决书
原告周某某与被告刘*甲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刘某某与李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