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轩群拥、贾**、贾**与贾**侵权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轩群拥、贾**、贾**诉被告贾**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方以和被告贾**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其合法权益已经得到维护,于2015年4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贾**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轩群拥、贾**、贾**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轩群拥、贾**、贾**撤回对被告贾**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轩*拥、贾**、贾**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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