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人程闯诉被执行人牟**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阜清民一初字第00504号判决书,于2015年7月15日向被执行人牟**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牟**偿还119270元。但被执行人牟**至今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特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查封牟**位于东梁镇房屋一户及动迁补偿款项。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董**申请执行李**、陈**、王**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王*与刘*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刘某某诉罗某某、某某实验小学、某某财产保险**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梁**与郭**、刘**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关**与被上诉人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赵某诉张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郑**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任**与闫建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告李*甲诉李*乙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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