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储*、张**、秦**、张**与安*、王*、刘**、李**、陈*、王**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2013)大洼民一初字第01032号申请执行人储*、张**、秦**、张**与被执行人安*、王*、刘**、李**、陈*、王**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大洼县人民法院(2013)大洼民一初字第01032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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