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蒋*与中城建**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蒋*与被告中城建第**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因原告蒋*既未预交诉讼费、鉴定费,也未提出缓交申请,且在本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故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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