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张**、谭**等与巴东县野三关镇人民政府、巴东县人民政府林地行政处理一审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等11人诉被告巴东县野三关镇人民政府、巴东县人民政府林地行政处理一案中发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本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移送巴东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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