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许**不服被告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耿**担任审判长,审判员荆*主审,人民陪审员石中兴参加评议。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许**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本案按撤诉处理。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秦也佼与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
杨**与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治安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
陶*与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于洪公安派出所治安行政处罚纠纷二审行政判决书
曲*与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
蔡立志与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一审判决书
沈阳市**监督管理局与沈阳沈**限公司行政处罚纠纷二审行政判决书
曲*与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行政处罚一审判决书
赵*与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行政处罚一审裁定书
杨**与沈阳**平分局行政处罚一审裁定书
王**与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处罚一审裁定书